招商政策
对代理商的要求:
一、有相应法人资格和固定的经营场所,食品类流通许可证。且从事酒类(保健酒优先)经营经历3年以上。 二、有一定资金实力,能与公司密切合作,共谋发展的个人和企业。 三、拥有较成熟的经营管理体制和有-一定终端销售网络,稳定的销售队伍及储备、配货能力。 四、有良好商业信誉,人品好、有全局观念、开发管理市场的能力。 五、认同本公司操作市场的营销理念和营销模式。 六、有品牌意识及认同感和忠诚度。有远见,愿为社会出份力量和爱心有识之士。
可提供支持:
一、2012年8月份前签订广东省各地区总代理不需要任何加盟费、市场保证金、货款押金和品牌使用费等。 二、2012年6月份加入天陛王养生事业的任何个人和单位不限制进货量。不设计门槛携手共同创造养生财富。 三、代理商(省、市、县区三级代理)各级代理商可以在该代理区域内选择分销商和经销商及特约经销商 四、经销商:在没有代理商的区域可申请成为经销商及特约经销商,累积进货额达到代理商要求时可申请成为代理商。 五、根据代理商首批提货数量金额,支持3%-10%的不等的广告费用(货抵) 六、公司负责发货到代理商当地车站或者物流【市场,运费及损耗有公司负责。 七、代理商全面落实并执行约定的条款,且销售较好,协议期满公司另给予货物奖励。 八、各级代理、经销商都同等享受公司网络推广的支持,除了空白市场外,客户需要产品都由各级代理商提供。 九、世界品牌或者全国连锁品牌商超、药店、渠道公司负责分配区域代理经销商执行业务 十、代理权限为每期一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