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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多宝被判赔14亿 “王老吉”商标案一审宣判!

  2021-08-17 阅读:985

加多宝主要从事饮料、矿泉水生产及销售。在7月27日晚间,白云山披露公告: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于近日收到广东高院关于“王老吉”商标法律纠纷案件的一审《民事判决书》,广药集团方面获得胜诉。

以上公告显示判决结果:被告方广东加多宝、浙江加多宝、加多宝中国、福建加多宝、杭州加多宝、武汉加多宝六家公司,被判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4.41亿元。案件受理费1469.26万元,由原告和被告各负担一半。

这场旷日持久的“王老吉”商标之争,一审以加多宝赔偿14.41亿元暂告一段落。但昨日,加多宝在官微上进行了回应,称:加多宝不服该一审判决,并立即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,该一审判决不会生效。也是说这次的商标侵权案目前恐怕还不是广药集团最终的“胜利”。

追溯该案件的历史,早在2014年5月,广药集团向广东高院提起民事诉讼,请求判令广东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广药集团“王老吉”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0亿元。同时浙江加多宝、加多宝中国、福建加多宝、杭州加多宝、武汉加多宝承担连带赔偿损失责任。

广药集团提起诉讼的理由主要是捍卫自身“王老吉”商标注册所有权。2000年5月2日,广药集团曾签订协议授权鸿道集团使用“王老吉”商标至2010年5月1日,后又分别于2002年11月及2003年6月签订两项《补充协议》,合同期限至2020年5月1日止。

不过,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于2012年5月9日作出裁决,认定两项《补充协议》无效。鸿道集团能够合法使用“王老吉”商标的最终期限是2010年5月1日,从2010年5月2日之后,再使用“王老吉”注册商标属于违法,侵犯原告“王老吉”注册商标权,无论是其公司自己使用还是委托授权其他公司使用均属侵权。

广药集团表示,广东加多宝是生产销售“王老吉”的主营企业。其他五家加多宝公司均为广东加多宝实际开办的企业,都曾共同生产、销售侵权产品。六家加多宝公司共同侵害“王老吉”商标权,广东加多宝应承担全部侵权责任,其余五被告承担连带侵权责任。

2015年1月22日,广药集团向广东高院提交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》,将广东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因侵害“王老吉”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由10亿元更变为29.3亿元。

事实上,该案之所以引起业界巨大关注,其中与高达29亿元的索赔额不无关系。如今终于有了一审结果,比当时要求的29亿元赔偿金少了一半。

正所谓“天下熙熙皆为利来,天下攘攘皆为利往”。从商标归属到诉讼博弈,两家企业的纷争从未停止。除了“王老吉”商标之争,今年上半年,双方还因为共享红罐掀起一阵战火。

加多宝:重启红罐,投资30亿再建新厂

6月15日,加多宝集团宣布重启红罐,集团总裁李春林发布了一份《动员令》,指出:“全体员工奋战45天,做到有凉茶的地方,必须有加多宝,有加多宝的地方必须有红罐与金罐。”。

对于重拾红罐包装之举,加多宝集团总裁李春林在《动员令》中指出,这是“实施集团战略目标的重大举措,是加多宝品牌新战略、年轻化的重要部分。”

同,在2000公里以外的香港,加多宝集团董事长陈鸿道罕见地出现,为香港加多宝集团有限公司投资30亿元建设的加多宝常德产业园项目举行的签约仪式站台。据悉,加多宝常德产业园规划用地1000亩,项目总投资30亿元,首期投资10亿元,年内开工建设,3年内将建成凉茶、饮料国际化生产基地。全部达产后,预计实现年产值50亿元、年税收超过3亿元。

王老吉:不甘示弱,投资8亿投建生产基地

另一边,王老吉似乎也不甘示弱。

7月4日晚间,白云山宣布,经公司当天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,公司全资附属王老吉大健康公司拟投资约8亿元在兰州建立生产基地 通过此次战略合作,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在西北地区建立王老吉凉茶罐装模板企业,将有助于进一步开发西北地区凉茶市场,提升市场占有率,扩大业务覆盖与延伸。

除此之外,王老吉也正在加速建厂。6月18日,王老吉华北的生产基地在河北省邢台市正式投产,该基地从奠基到投产仅用了半年时间。据了解,该基地总投资额8000万元,建设3条绿盒凉茶饮料生产线,年生产凉茶饮料500万箱。

以上是对加多宝被判赔14亿,“王老吉”商标案一审宣判的相关新闻,今年,加多宝重启红罐,而王老吉为了掌握更多优势,不得不加快建厂。总之,无论关于这一商标侵权案的终审判决结果如何,王老吉与加多宝的竞争仍将持续。那么,今年夏天凉茶双雄之争,你更看好谁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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