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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味品的使用常识(二)

  2021-06-01 阅读:1094

一、使用葱、姜、蒜炝锅

葱、姜、蒜含有硫化**,用于炝锅时,可散发出强烈辛香气味,对菜肴具有解腥去邪、增香提味作用。由于家庭做菜出常用葱、姜、蒜炝锅,因而三者被家庭主妇们视为“厨房三宝”。

1、葱、姜、蒜炝锅应切为细末,这样才易于受热出味,如切段、片、块则不**挥作用。

2、炝锅时应注意油温在二三成时为佳,过低炝不出香味,温度过高会使葱、姜、蒜炝糊变黑,不仅影响成菜外形,也影响口味。

3、炝锅要因菜而异,每种菜是否炝锅应根据其口味和性质而定。如使用不当就会失去意义,甚至适得其反。宜于炝锅的原料和菜肴包括海味类、肉类、野味菜,特别是脏腑类和鲜度差的原料。

烹调时不宜于炝锅的原料和菜肴是新鲜柔嫩,滋味鲜美,清香醇正,并且有独特风味的原料以及烹制素菜,清口菜(酸甜口)等。这些菜如用葱、姜、蒜炝锅,会掩盖基本味,反为不美。

二、酱油的*佳用途是什么?

酱油的*佳用途是红烧、红扒、卤、酱等菜肴的烹制。此时,酱油中氨基酸与食盐作用可生成味精,能使菜肴产生美味,氨基酸与糖发生化学反应,可产生一种诱人的酱香风味。同时酱油中棕红色素对菜肴还能起到着色、定色、提色作用。

三、如何巧用料酒?

料酒又称绍酒、黄酒,它甘甜味美,除有增香、提鲜、去腻、解腥作用外,还有较好的营养价值,是烹调中不可缺少的调味品。

1、浸拌。对一些新鲜度较差的原料如鱼、肉等,应在烹调前加料酒浸拌,这是顺为料酒有很强的浸透性,能迅速渗入原料内部与原料中的**茎铵、六氢化**等结合,经加热与乙醇一起逸出,达到除腥除异味的作用。

2、同原料加入。适于加热时间较长,温度较低的清蒸鱼和烹煮肉类等菜肴。这些菜肴先加酒再经加热后可与溶解后的脂肪产生酸化反应,使菜肴溢出浓香气,增加菜的复合味和鲜味。料酒中的乙醇还是有机**,可使肥肉鲜香爽口,能而不腻。

3、起锅前加入,一些急火快炒的菜肴,此时加入,可使成菜增香增味。

四、怎样正确使用味精?

味精,又名谷氨酸钠,它不但没毒,还有一定营养作用,但使用不当,不仅失味,且对人体有害,因此使用味精应注意以下五点:

1、注意投放的温度。味精在120度的高温下会变成焦谷氨酸钠,不仅失去鲜味和营养,还有毒性,因此炸制食品,急火快炒时,不宜使用,投入味精的适宜温度为70~80度,此时鲜味*浓。

2、注意投放时间。*好在汤菜出锅前投放,不要提前,也不要与原料同时投入或烹调中加入。腌煨菜时不要使用味精。

3、注意适量,不必每天必用,每菜必用,以防止对其产生依赖性。联合国粮农组织及联合国食品增加剂专家委员会规定,每天允许摄取量(食物中原有除外)为每公斤体重为120毫克,即50公斤体重的人每天允许使用6克。

4、3个月内的婴儿食品中不宜使用味精。

5、味精在低温下不显鲜味,在凉拌菜时应使用七八十度热水将味精溶解后再倒入菜中,切不可向撒盐那样撒入味精,这样味精不溶化,不显味,食用后还易引起消化不良症状。

五、烹调怎样用糖?

糖是仅次于咸味的主味,在我国南方对甜味尤为喜爱。

1、用于祛腻除臭,矫正口味。糖可减少和**菜肴中原料的苦涩味,缓和辣味。在调制辣味菜肴时加点糖,可使菜肴辣而不燥。

2、用于汁卤调浓,使成菜油润光亮以及色泽加深,如烹制烧菜肴等。

3、用于改变、丰富菜肴口味,增加香气鲜美,使之柔和醇厚,突出特殊风味,如拔丝苹果、拔丝山药等。

4、用于腌肉,在腌肉时加入适量白糖可改善成品滋味,并可防止肉品褪色,防止有害微生物的繁殖,有防腐作用。

5、糖可产生较高热量,肥胖的人、糖尿病患者宜少用或不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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